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和加強中共綿陽市高等級公路開發(fā)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中心組(以下簡稱黨委中心組)的學習,不斷提高領導干部的理論素養(yǎng)和理論水平,建立和打造學習型領導團隊,結合上級黨組織的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黨委中心組的學習要理論聯(lián)系實際,堅持國際國內形勢相結合、與公司改革發(fā)展實際相結合。要結合公司改革發(fā)展中的重點、熱點、難點問題組織成員進行專題研討,發(fā)揮理論對實際工作的指導作用,助推公司科學發(fā)展、加快發(fā)展。
第三條 黨委中心組成員要在學習中起好帶頭作用,做出表率。
第二章 組織領導
第四條 黨委中心組成員由公司黨委委員、班子成員、紀委委員、各部門負責人組成。同時根據(jù)學習內容和需要,可吸收其他相關人員列席。黨委書記任組長。
第五條 黨委中心組學習由組長主持,如組長因故不能出席,可委托一名黨委副書記主持。
第六條 黨委辦要充分發(fā)揮職能作用,負責中心組學習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,包括制定學習計劃、提供學習資料等,組織實施方案需經(jīng)組長審核同意。
第三章 學習內容、方式和時間安排
第七條 黨委中心組學習主要圍繞黨的重大方針政策、上級的重大決策、現(xiàn)代企業(yè)管理理論、投融資、工程管理和法律法規(guī)等專業(yè)知識以及公司改革發(fā)展中的重點、難點、熱點等內容展開。
第八條 黨委中心組的學習可以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形式。集中學習采取聽專題報告和講座、觀看錄像、領導講課、專題研討等多種形式,提倡方式方法上的創(chuàng)新,重在取得實效。
第九條 黨委中心組每年學習時間不少于24天,每月2天。其中,集中學習原則上每兩個月組織一次(逢單月下旬進行),也可根據(jù)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學習,全年不少于6次,時間不少于6天;其他時間用于自學,提倡利用8小時以外時間進行學習。
第四章 學習要求
第十條 參加黨委中心組學習人員應自覺遵守學習紀律,原則上不請假。如學習時間與重點工作或上級會議時間發(fā)生沖突時,要提前向組長請假。不能到會的應及時補課。
第十一條 中心組成員要不斷提高對理論學習重要性的認識,增強學習的自覺性、主動性,養(yǎng)成良好的學習習慣。要堅持理論聯(lián)系實際,求真務實,通過學習提高自己的素質和能力,更好地履行職責。
第十二條 中心組成員要認真做好學習筆記,結合學習專題和工作實際,按要求撰寫心得體會。
第五章 考勤考核
第十三條 黨委辦負責將黨委中心組集中學習時間、學習內容及地點提前通知中心組成員。
第十四條 黨委中心組學習考勤情況由黨委辦進行整理登記,每年最后一次學習時公布全年出勤情況。中心組成員的出勤率不能低于90% 。
第十五條 在民主生活會上和年終述職中,每個領導干部要匯報和檢查自己的學習情況。把理論學習特別是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情況,作為對領導干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。
第十六條 各單位黨支部可結合本單位實際,參照制定本單位領導班子學習制度。
第六章 附則
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印發(fā)之日起試行,由黨委辦負責解釋。